章程与规范

了解学生会管理制度,明确成员权利与义务

学生会管理章程

第一章 总则

第一条 目的与宗旨

为规范中学学生会的管理,明确成员的权利与义务,激发成员的工作积极性与责任感,保障学生会高效、有序地运行,更好地服务全校师生,秉承"千年石室、百年栋梁、十年之功、一生向阳"的办学理念,特制定本章程。

第二条 适用范围

本制度适用于成都石室东部新区实验学校学生会全体成员。

第三条 基本原则

学生会管理遵循"公平、公正、公开、服务优先、协同创新"原则,以激励为主、奖惩结合,注重培养成员的责任意识、服务能力与团队协作精神,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。

第二章 组织架构与职责

第四条 机构设置

学生会设主席团,作为核心决策与统筹机构;下设监察部、组织部、编辑部、宣传部、秘书部五大职能部门,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设下属机构,权责清晰、协同运转。

第五条 各部门工作细则

以下是各部门的主要职责与成员义务:

第一节 主席团
一、主要职责
  1. 在学校学生发展中心的带领与部署下,统筹学生会全局工作,制定学期、学年工作计划和发展目标。
  2. 定期召开主席团会议与全体部长会议,审议学生会重大事项和各项事务的建设和推进工作。
  3. 监督各部门工作执行情况,协调部门间协作关系,解决跨部门工作矛盾与问题。
  4. 代表学生会与学校党政、团委、学生发展中心等部门沟通,反馈学生合理诉求,对接校外相关学生组织。
  5. 协助应对校园突发事件,包括活动安全事故、校园舆情问题等,从学生渠道发出有效助力。
二、成员义务
  1. 以身作则,严格遵守校纪校规与学生会制度,自觉接受全体学生会成员监督。
  2. 定期开展分管部门的例行会议,为部门工作提出建议与提供必要支持。
  3. 每学期末向全体学生会成员大会提交工作报告,全面总结工作成效,客观分析存在的不足并提出改进方向。
第二节 监察部
一、主要职责

监察部承担校园秩序维护与服务保障职能,下设文体处与生活处,分工协作推进校园文明建设与引导学生行为规范。

文体处
  • 在校学生发展中心的统筹安排下,协同筹备、组织、执行校园文艺与体育类活动,确保活动有序开展,丰富校园文化生活。
  • 开展日常督导工作,负责大课间和眼保健操的秩序维护、行为劝导、检查评比。
  • 协助学校综合组开展专项活动,包括体育测试、艺术展演等。
生活处
  • 以"恪尽职守,服务为本"为宗旨,推动校园文明建设,引导学生养成良好行为习惯。
  • 实行值周小组轮换制,按周轮换巡查小组,对校园公共区域开展常态化巡查。
  • 执行"巡查—记录—反馈—落实"的管理闭环机制。
第三节 组织部
一、主要职责

组织部是搭建学生与学校沟通桥梁、推动校园民主治理的核心职能部门,并辅助学校大中小型活动策划、组织与协调。组织部下设民主评议会,以规范流程落实学生意见表达与校园事务参与,助力构建"学生参与、共商共治"的校园生态。

第四节 编辑部
一、主要职责

编辑部承担校园深度宣传与文化创作职能,以"追逐事实之光,传播校园百态"为宗旨,下设文字编辑处、电脑编辑处、记者团,打造校园文化传播阵地。

第五节 宣传部
一、主要职责

宣传部承担校园多元宣传与品牌塑造职能,以"多维发声,传递校园温度;创意表达,塑造青春形象"为宗旨,下设摄制组、文稿组、设计组和广播站,构建全方位宣传矩阵。

第六节 秘书部
一、主要职责
  1. 作为学生会行政枢纽与信息中心,构建规范的信息数据流管理机制,负责数据收集、统计、核查与汇总。
  2. 每学期完成学期工作总结报告,整理各部门工作档案,统一归档保存。
  3. 履行协同与支持职能,协助学生发展中心开展数据统计与核查工作,承担团队信息管理工作。
  4. 实行轮值工作制,明确任务到人,保障工作连续响应。
  5. 收集学生会相关资料、文件,负责学生会会议组织工作,通知会议时间与地点,记录会议内容并形成会议纪要,跟踪会议决议落实情况。

第三章 成员规范制度

重要提示

学生会成员拥有专属活动、零食和物质奖励的权益,评优评先以平时工作表现与重大集会活动的组织、参与为准,作为学期末/学年末的优秀学生干部/成员荣誉评选依据,并在团员推选中优先推荐。

第六条 奖励与评优措施

1. 履职达标奖

评选标准:当月无迟到、早退、缺勤,且保质保量完成部门分配的全部常规任务(如巡查、摸排、记录、会议讨论等),由各部长统计情况。

2. 活动贡献奖

评选标准:参与校级重大活动(如运动会、文艺汇演、研学、志愿活动等)的核心组织/执行工作,无工作失误,且经活动负责人(指导老师/部长)认可。

第七条 惩戒措施

惩戒以"考勤纪律、工作履职、行为规范"为核心依据,涵盖无故迟到早退;无故缺席会议活动;未按时完成工作且未提前说明;工作质量差造成不良影响等。结果与荣誉评选资格、成员资格挂钩,作为学期末评优认定的重要参考。

第八条 奖惩流程

所有奖惩均需由主席团或相关部门提出,经指导老师审核查证后,由秘书部记录在案,并定期在内部公示,确保透明公正。

第九条 成员相处准则

学生会成员应团结协作,共同营造积极、健康、和谐的内部氛围。相处的准则有:

  1. 尊重相待:日常沟通使用文明用语,尊重师长、同学及成员间职责差异,杜绝轻薄、敷衍、傲慢等不尊重言行。
  2. 平等沟通:以平等姿态交流工作与意见,禁止借职务便利实施威胁、压迫、或通过言语羞辱、人身攻击、孤立排挤等方式侵犯他人权益。
  3. 理性解纷:成员间产生矛盾或分歧,优先通过面对面坦诚沟通化解;沟通无果时,面向所在部门部长、主席团或指导老师申请协调,禁止以冷战、散布负面言论、扩大矛盾范围等方式加剧冲突。

第四章 成员接班与选举制度

第十条 成员培训、交接与退出

  1. 新成员入职后,有为期一个月的实习阶段,老成员有义务对其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工作培训和经验交流。
  2. 所有成员在进入初三或高三年级后,原则上应自动退部,专注于学业,特殊情况需经指导老师批准。
  3. 自动退部成员需授予"荣誉成员"称号,以感谢其过往贡献。

第十一条 部长选举办法

各部部长在新学年初换届。需进行部长竞选,参与竞选演讲,由指导老师、主席团、上届部长及学生会部员协商评议推选。推选标准应综合考量候选人的工作能力、管理威信、语言表达能力、对部门的贡献度与责任心。

第十二条 主席团选举办法

  1. 主席团竞选需进行宣讲和工作述职,由全体学生、学生会成员及指导老师选举协商产生。推选标准应综合考量候选人的工作能力、统筹能力、管理威信、语言表达能力、对学生会的贡献度与责任心。
  2. 严禁任何形式的非正式拉票、贿选等行为,一经发现,取消参选资格。

第五章 附则

第十三条 制度解释权

本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归校团委、指导老师所有。

第十四条 生效与修订

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生效,并根据实际执行情况,进行修订和完善。

(本章程第一版发布于2025年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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